7人!九江市水利电力规划设计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日期:2024-06-03 11:54

    根据单位发展的需求,本着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名,具体招聘及程序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3个,共计7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二)按需设岗,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取。

   (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与本单位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8.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企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流程:按线上报名、现场审验的方式进行。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将《报名登记表》投递至邮箱:jjzczp@163.com,咨询电话:0792-8178118。

    3.现场审验:报考人员需提供报名登记表(附近期免冠彩照)、有效期内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4.审验地点:长虹大道420号绿地ICC大都会2号楼八楼(九江智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5.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18: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占40%)

     报考人员具有高级职称、各类相关注册证书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2,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可与其他岗位进行合并计算,仍达不到1:2的要求,取消该岗位招聘。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最终成绩的40%。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占60%)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最终成绩的60%。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公式计算总成绩,仅需参加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阶段人员。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合并计算的,排名不分岗位和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合并后各岗位招聘总数1:1等额确定进入体检阶段。

     合并所有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均在公开招聘平台上公布。

   (四)体检

     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 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公开招聘平台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与九江市水利电力设计院签订劳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5年。新聘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工资福利待遇

     新聘人员工资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单位按规定办理社保、医保等“五险一金”。奖励性工资与工作业绩挂钩,计算标准参照在编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不受绩效工资总额控制。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全过程,对应聘人员如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聘用,已聘用的,一律解聘。

    2.应聘人员在考试中缺考,视为自动放弃。

    3.录用后,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聘用人员在三个月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联系电话:0792-8585202(九江市水利电力规划设计院)

                      0792-8178118(九江智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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