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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可报名!浔阳区公安分局招聘22名综治网格员
日期:2022-04-11 10:47

浔阳区公安分局招聘综治网格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浔阳区政法委批准同意,浔阳区公安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综治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综治网格员共计22名,其中01岗男性20名;02岗女性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2004年4月2日以前出生)35周岁(含)以下(1987年4月2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下述“加分条件”中1-4项之一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二)加分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面试成绩上每项加1分: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中共党员;
5.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的全日制大专毕业生;
6.持有E、C1及B1以上驾驶证者;
7.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中文或新闻专业毕业,有公文写作经验或新媒体工作经验亦可。
       8.具有志警工作经历的,视工作时长加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或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综治网格员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此次招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以及考察政审等程序,择优进行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至4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浔阳区公安分局特巡警大队(九江市滨江东路8号,浔阳区羽毛球馆旁)。
3.报名者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户口本(及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和2张1寸照片,如实、准确填写《工作人员招考报名表》。
4.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如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信息不实或弄虚作假被取消资格的责任自负。如对报考内容有疑问,应先向有关部门咨询确认后再填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
1.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能测试人员,测试时间另行通知。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取消体检及聘用资格。
2.考生体能测试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则按考生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能测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时则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
4.体能测试共3项,分别为:
(1)10米×4往返跑。
(2)纵跳摸高。
考生在测试前可以练习,熟悉规则。现场测试不合格的考生允许稍事休息后,当场重测2次。
(3)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现场测试不合格的考生可在90分钟后重测1次(考生自愿也可提前进行)。
(五)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体能测试合格后的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末位数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则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因体检不合格时,则按经体能测试合格后的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方法对考生进行体检(含尿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参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进行考察,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考生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且体能测试、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七)聘用及待遇
1、基本工资2800元/月、业绩奖励0-600元/月,另有工龄工资。

其他福利:享有工会福利、体检等,另购买人身意外险,提供免费工作餐。一经正式录用即由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录用的工作人员日常管理由九江市公安局浔阳区分局负责。

四、有关事项
1.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符合条件的加分。笔试、面试分值均为100分,保留2位小数点,尾数四舍五入。体能测试为合格或不合格。
2.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资格。
3.聘用期间如有离职或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负责按考生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能测试、体检及考察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
4.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或通报其所在单位。对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疫情防控期间,根据九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进行,请考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6.请考生务必在报名前或入赣前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和“赣服通”平台申领“赣通码”,来(返)赣考生应提前填报“赣通码”内入赣(返乡)登记信息。(报名前14天内未出入过疫情中高风险区)
7.笔试及面试前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
8.本公告由浔阳区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陈女士 0792-8195110  18600221506
王女士 15870866953

 九江市公安局浔阳区分局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