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现因工作需要,浔阳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浔阳区禁毒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满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性别限男性,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体能素质;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其以上学历(退役军人、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等可适当放宽招录条件);
7.能熟练使用电脑操作,计算机类专业和语言类专业优先;
8.有驾驶证且驾龄二年以上。
(二)否决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或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禁毒服务中心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等程序,择优进行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6月2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九江市浔阳区滨江东路6号浔阳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琵琶亭斜对面浔阳区公安分局办公楼3号楼3楼)。
3.报名者需携带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户口本、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为6月6日上午9点30分,地点同报名地点。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方法对考生进行体检(含尿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及待遇
1.基本工资2800元/月,另有绩效奖励、加班费等以及工龄工资。其他福利:享有工会福利、体检等,另购买人身意外险,提供免费工作餐。一经正式录用即由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
2.录用的工作人员日常管理由浔阳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四、有关事项
1.疫情防控期间,根据九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进行,请应聘人员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2.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报名前或入赣前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和“赣服通”平台申领“赣通码”,来(返)赣考生应提前填报“赣通码”内入赣(返乡)登记信息。(报名前14天内未出入过疫情中高风险区)
3.本公告由浔阳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曾警官 0792-8235626、18296210677
浔阳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24日
微信扫一扫,加客服为好友
第一时间处理您所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