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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瑞昌市人民检察院招聘驾驶员1名公告
日期:2026-07-31 15:32

招聘公告
瑞昌市人民检察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专职驾驶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18至45周岁;

3.持有C1证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具有5年以上驾驶经验,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4.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能适应所聘岗位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历史的;

6.精神方面有疾病或问题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及岗位条件要求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30日-8月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瑞昌市人民检察院前楼308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有关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瑞昌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瑞昌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docx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4.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对提交的报名表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应聘和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内容为驾驶技术考试及面试。

     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察

       考察标准参考相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录用

        根据成绩及体检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确认名单后在“瑞昌检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薪资待遇参照同等岗位。此次招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招聘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违法违纪、不服从管理、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报名人员必须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试、体检,否则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名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六、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检察院政治部 0792-4216241

本公告由瑞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

 

 

瑞昌市人民检察院  

2026年7月29日   
-The end-

来源:祥瑞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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