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桑区公安局补充招聘派遣制安保队员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交通管理和维稳安保工作力量,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派遣制安保队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主自愿、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警务辅助岗:男性 15名。
1、大专学历及以上。
2、年满18周岁-30周岁(1993年01月01日以后出生),部队退伍人员放宽至35周岁(1988年01月01日以后出生)。
3、要求九江市本地户籍(柴桑区、浔阳区、濂溪区、经济开发区);或者常住地在本地(提供房产证明)。
4、身高170厘米以上,双眼视力校正4.8以上,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遗传性疾病。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曾因违纪违规被用工单位辞退、解聘或者开除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及其他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报名和线下审验报名资料原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网站上报名,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审验,逾期不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7日至3月27日。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和线下审验资料原件相结合的方式。
(1)线上报名:通过职畅云在线报名考试平台:https://www.zhichangcloud.com/exam/,据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
(2)线下审验资料原件:请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3年3月28日至3月29日(9:00-11:30,14:00-17:00)期间带上相关资料自行前往现场提交资料审核,逾期没有提交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地址:江西江畅人力科技有限公司(九江市柴桑区江西九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二楼203室-庐山西路22号)。
(3)注意事项:本次考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预审,请考生参考自身条件根据岗位要求报考,若因报考不符合岗位要求者,在材料审验期间被退回者,后果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792-6893536。
3.审验需提供材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6个月内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在背面写上姓名)。
(4)本人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原件扫描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5)个人征信和个人无犯罪证明。
4.报名费:50元
5.招聘公告发布平台:
职畅云官网 https://www.zhichangcloud.com/exam/;
职畅云公众号;
(二)考录方式
1.根据体能成绩高分至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入闱面试末位体能成绩相同者,则一并入闱。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总成绩予以加分:
1.公安类院校毕业生加10分。
2.退役军人加10分。
采取体能测试50%+面试50%。
体能测试:1000米,4×100米往返,立定跳远,引体向上或屈臂撑(二选一)。
考试相关情况会以公众号的形式发出,请考生时刻关注职畅云公众号及职畅云考试中心网站发布,没有及时关注错过信息考生自行负责。
(三)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方法对考生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生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平台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对来电、来信、来访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聘用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后安排上岗。
四、聘用管理和待遇
聘用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主要从事相关辅助工作。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两年一聘,聘用期满,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和个人工作绩效进行续聘。
2.试用期为贰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聘用人员不能胜任工作、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予以解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4.试用期工资:2400元/月(含个人缴纳社保部分)+加班补助,转正后由用人单位根据学历,参照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确定层级,发放对应的基本工资、加班补助及工会福利待遇;工作期间,单位提供就餐、住宿、服装、装备等后勤保障。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解聘:
(1)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聘用合同约定的职责。
(3)在工作中存在重大过失或给单位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经用人单位审核确定的。
(4)聘用合同期期满,未续签的。
(5)符合法律规定应当退出的其他情形。
五、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注意关注网站及公众平台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资格。
3.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或通报其所在单位。对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招聘工作变更的,请予理解。
5.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九江市柴桑区公安局负责解释。
九江市柴桑区公安局
江西江畅人力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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